陳女士:赤坎區百金路道路兩邊劃分停車位,造成道路狹窄,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出行。建議相關部門取消該路段的停車位。
市交通投資集團公司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三條:“在城市到范圍內,在不影響行人,車輛通行情況下,政府有關部門可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”及根據《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范》(GA/T 850-2009:“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大于等于12米可設置雙側泊位,路面實際寬度8米(含米)以上及12米以下,可設置單側泊位,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不能設置泊位,”按照實際測量百金路,具備施劃雙側泊位技術標準,經過交警部門審批同意后,施劃臨時占道停車泊位。為緩解停車難問題,減少亂停亂放,更需對車輛停放規范管理,路內泊位作為公共停車資源,主要目的就是實現駕駛人短時間停車使用,鼓勵即停即走。即使已施劃泊位也無法滿足周邊居民需求,仍然有不少車主停放在黃線泊位以外的地方,造成道路狹窄及堵塞的問題。因此,如發現車輛停放在泊位以外的地方,可致電交警部門舉報,向其提出執法需求,望廣大車主相互告知。